本公司已於112年12月29日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本委員會由 公司治理主管及第七屆選任的3 名獨立董事組成,為本公司推展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決策單位,推展包含環境保護(E)、社會責任(S)、公司治理(G)三大面向。
委員會成員之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屆期相同。成員因故解任,致人數不足前項或章程規定者,得經董事會任命遞補。
委員會為協助董事會持續落實公司治理及強化企業社會責任與永續經營,其委員資料及職權包含:
職位/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職權 |
公司治理主管:江志浩 | 具有公司治理經驗 | 一、擬定永續發展方向,策略與具體執行計畫。 二、企業永續發展項目執行情形與成效追蹤、檢視與修訂。 為落實永續發展工作之推動,於本委員會下設置公司治理組、社會參與組、環境永續組、員工權益組、合作夥伴組。 |
獨立董事:施美惠 | 具有公司治理、會計師與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 |
獨立董事:楊裕明 | 具有公司治理、商務與公司業務經驗 | |
獨立董事:廖益興 | 財務、會計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 |
運作情形
112年12月29日成立本委員會,依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應於一年內組織第一次會議,已規劃於113年3月召開
113年03月08日,召開第一次永續發展委員會會議,通過本公司113年永續發展目標與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