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9/06/16 | 發言時間 | 17:15:40 |
發言人 | 王明廷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特助 | 發言人電話 | (02)2225-1888#1688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董事競業禁止解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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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21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9/06/16 | ||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09/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佳醫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明正 董事:佳醫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薛福全 董事:傅輝東 董事:王明廷 董事:傅若軒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 擔任董事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投票表決,贊成權數15,846,643權,反對權數20,894權,棄權權數14,195權, 贊成權數超過出席股東表決權數三分之二,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請點選下方圖案連結,本公司股票代號4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