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09/03/12 | 發言時間 | 17:20:11 |
發言人 | 王明廷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特助 | 發言人電話 | (02)2225-1888#1688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經理人之競業禁止解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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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21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9/03/12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109/03/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吳國龍,本公司總經理。 江志浩,本公司財務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吳國龍,本公司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吳國龍擔任廣州市曜亞貿易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廣州市曜亞貿易(有)公司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363號 1301、1303、11310-1311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廣州市曜亞貿易(有)公司: 非許可類醫療器械經營;醫療設備維修;醫療設備租賃服務;化妝品及衛生用品批發; 商品資訊諮詢服務;貨物進出口(涉及外資准入特別管理規定和許可審批的商品除外); 許可類醫療器械經營。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廣州市曜亞貿易(有)公司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孫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請點選下方圖案連結,本公司股票代號4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