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佳醫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游舒帆
董事:傅輝東
董事:王明廷
董事:傅若軒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
擔任董事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投票表決,贊成權數20,197,851權,反對權數7,348權,棄權權數23,461權,
贊成權數過出席股東表決權數三分之二,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傅輝東
董事:傅若軒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傅輝東擔任煜嘉企業管理諮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傅若軒擔任煜嘉企業管理諮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煜嘉企業管理諮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康寧路1089號1幢301-2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企業管理諮詢,商務信息諮詢,從事醫療科技專業領域內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人體
幹細胞、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的開發和應用除外),化妝品的批發、進出口、美容店、
理髮店(限分支機構經營)。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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