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8/06/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傅輝東,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傅若軒,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之董事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法人董事代表人:傅輝東
法人董事代表人:傅若軒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傅輝東擔任煜嘉企業管理諮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傅若軒擔任煜嘉企業管理諮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煜嘉企業管理諮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康寧路1089號1幢301-2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企業管理諮詢,商務信息諮詢,從事醫療科技專業領域內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人體
幹細胞、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的開發和應用除外),化妝品的批發、進出口、美容店、
理髮店(限分支機構經營)。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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