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3/12/25 | 發言時間 | 16:38:36 |
發言人 | 王明廷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特助 | 發言人電話 | (02)2225-1888#1688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03年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代收債款及
存儲專戶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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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51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3/12/25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3/12/25 2.公司名稱:曜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1)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2款規定,本公司發行公司 債應委託金融機構代收債款,存儲於發行人所開立之專戶內,應分別訂立代收債款 合約書及委託存儲債款合約書,且於訂約二日內,將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公告。 (2)本公司之承銷商國泰綜合證券已於103/12/25與銀行簽訂委託代收債款合約,故 依規定辦理公告。 (3)本公司已於103/12/25與銀行簽訂委託存儲債款合約,故依規定辦理公告。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委託代收債款機構:國泰世華銀行營業部。 (2)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合作金庫台北分行 |
(請點選下方圖案連結,本公司股票代號4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