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03/03/12 | 發言時間 | 15:41:56 |
發言人 | 王明廷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特助 | 發言人電話 | (02)2225-1888#1688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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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17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3/03/12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5樓(新北市政府大樓511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民國一○二年度營業狀況及一○三年度營業計畫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其他報告事項 a.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b.大陸投資情形。 c.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修訂案報告。 d.民國一○○年度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報告。 e.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董監酬勞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民國一○二年度決算表冊案。 2.民國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訂案。 2.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訂案。 3.本公司「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訂案。 4.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部分條文修訂案。 5.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修訂案。 (四)其他議案: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18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依法停止轉換起訖日期:民國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至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因最後過戶日一○三年四月十九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民國一○三年 四月十八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一○三年 四月十九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依照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訂定受理股東提案權期間,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 議案者,請於民國一○三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止(上午9時至 下午5時),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凡有意提案股東, 請書明提案股東姓名、戶號或身分證字號、連絡電話及地址並加蓋股東印章或簽名後, 務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如為郵寄者 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前,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所:曜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管部,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72號4樓。 本次股東會之統計驗證機構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
(請點選下方圖案連結,本公司股票代號4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