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1/11/27 | 發言時間 | 15:53:43 |
發言人 | 王明廷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特助 | 發言人電話 | (02)2225-1888#1688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撤銷一○一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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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16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1/11/27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1/11/27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1/09/10 3.變動原因:因近期國內外資本市場環境不佳景氣趨勢未明,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情形 不盡理想,經綜合考量資金狀況,撤銷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案。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公司預計以銀行借款或自有資金支應原計劃所需資金, 故對未來營運無重大影響。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應市場變化,本公司於101年10月31日董事會決議將原定每股發行價格由88元調 降為75元,並將原股東及員工暨洽特定人繳款期間延長至101年11月26日乙節,業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1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1492號函核准在案。 (2)本公司將加計利息返還原股東及員工已繳納之股款及公開申購已繳款中籤人股款, 加計利息係參考台灣銀行101年10月31日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牌告固定利率計算年息 1.38%為計算標準,利息計算日期始於各繳款人之繳款日,迄於郵寄支票日止,以繳款 金額*(1.38%*實際日曆日/365日)計算,實際退款日期暫訂101年12月5日,應退款項將 以郵寄支票退還。 |
(請點選下方圖案連結,本公司股票代號4138)